发布时间:2017-03-03 02:5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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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繁荣发展广州哲学社会科学事业,推进国家重要中心城市建设全面上水平,根据《广东省社会科学普及条例》、《广州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择优出版。
第三条 广州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负责“羊城科普丛书”出版资助管理工作。
第二章 资助范围
第四条 “羊城科普丛书”出版资助范围如下:
1.宣传普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解读中国梦的普及读物。
2.宣传普及宪法、法律、法规的普法读物。
3.宣传、解读广州市重大发展战略的形势政策,以及服务民生的普及读物。
4.传播社会科学知识,包括哲学、法学、史学、文学、政治学、社会学、心理学、经济学、伦理学、管理学、教育学、人类学和文艺学等社会科学基础理论及应用知识的普及读物。
5.弘扬中华民族传统优秀文化、岭南本土文化和广府特色文化的普及读物。
6.倡导文明、健康、环保的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的社会科学普及读物。
7.其他社会科学方面的普及读物。
第五条 一般的学术研究、对策研究、工作研究等方面内容和自然科学普及读物不列入“羊城科普丛书”出版资助的范围;由教育部门或其委托编写的指定教科书不在资助范围之列。
第三章 申报要求
第六条 申报出版资助项目必须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努力为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事业、弘扬科学精神、提升公众人文素养服务。
第七条 出版资助项目要求文风朴实生动,语言通俗易懂,内容丰富多彩,或深入浅出,或图文并茂,具有知识性、可读性和趣味性。
第八条 出版资助项目申报人必须是著作权所有者。著作权属多人时,由主要撰写人或主编提出书面申请,并须由全体编写人员签名同意,著作权必须无任何争议。
第九条 申报出版资助项目必须是已经完成的书稿。书稿一般5—20万字。
第十条 申请者申报项目没有其他出版经费来源。已接受其他渠道出版资助项目不得重复申请出版资助。
第四章 申报、评审程序
第十一条 市社科联每年定期公布《申报广州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羊城科普丛书”出版资助项目的通知》。申报者可登录广州社科网查看有关信息并下载有关附件。
第十二条 申报者应参照通知要求,填写并提交《广州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羊城科普丛书”出版资助项目申请书》,并由申报者所在单位出具审核意见后,将申请书和书稿的纸质版和电子文件送交市社科联科普部。
第十三条 市社科联科普部负责审核并组织专家评定。
第十四条 出版资助项目评审结果在广州社科网上公布,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第五章 出版资助管理
第十五条 出版资助项目经审核确定立项后,列为“羊城科普丛书”,由广州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联系出版社出版。
第十六条 广州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统一负责出版社的出版管理经费。严格经费的使用与管理,确保执行有关财经法规和纪律,提高经费使用的规范性和绩效性。
第十七条 出版资助项目成果出版后,广州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向作者提供50册图书。
第十八条 广州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拥有出版资助项目成果的使用权。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办法的解释权归广州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第二十条 本实施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