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史进基层”系列活动4| 中共广东区委与国民大革命
4月15日,由广州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主办,广州市经济法学会、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承办,广东艾伯纳律师事务所协办的“学党史 悟思想”系列学习教育活动在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龙洞校区举行。中山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的朱贞副教授作了《中共广东区委与国民大革命》的主题讲座,为师生们上了一堂理论有深度、内容有广度的生动党史课。
朱贞副教授在讲座中讲述了广东中国共产党早期组织、从中共广东区委到广州地委、中共两广区委的组织发展、中共广东区委与国民大革命等内容。他讲到,中共广东区委成立于1922年,是我党成立前国内最早建立的六个共产党早期组织之一,是大革命时期辖区最广、党员人数最多的地方党组织,为大革命做出了重要贡献。从广东区委到广州地委再到1924年10月两广区委成立的两年时间里,党组织就发展到广东全省各地和广西、闽南、云南等地区。而到1927年4月,经过近5年发展,广东区党员数量从1922年6月的32名,发展到了9027名。
在广东区委组织领导下,轰轰烈烈的工人、农民、学生、妇女等革命运动蓬勃开展。其中,著名的省港大罢工便是在广东区委和全国总工会直接领导下发动的。广东的农民运动也发展迅速,到1925年5月,全省已有22县组织了农民协会,参加农民协会的达21万人。
广东区委还创下了好几个党史上的第一:建立了中国共产党第一个地方纪律监察机构——广东区委监察委员会,开创中国共产党纪检工作先河;设立了中国共产党最早的地方军事机构——军事运动委员会……
朱贞副教授在讲座最后总结到,中共广东区委是马克思主义在广东广泛传播的产物,是中国共产党组织发展的必然结果。大革命时期作为中共中央在广东地区的下级组织,领导时间长,发展范围广,影响深远。中共广东区委领导的革命斗争,既是中国共产党进行国民革命的一个缩影,又带有地方历史发展的个性,反映了大革命时期的广东革命面貌。
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法律系一百多名师生认真聆听了讲座,法律系副主任刘树桥表示,学习党史是为了更好的走向未来,我们要深刻铭记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的光辉历程,深刻认识中国共产党为国家和民族作出的伟大贡献,深刻感悟中国共产党至始不渝为人民的初心宗旨,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立足实际、守正创新,忠实履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工作者的职责使命。广州市经济法学会秘书长曾宇航也表示,司法工作者作为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力量,也是开展法律服务的主体之一,学习党史,可谓正当其时,十分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