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3-03 03:2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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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研究将动态环境下的治安防范与控制视为对社会治安实现全方位、全时空动态防控的系统工程。
首先,我们对广州治安的历史与现状进行了数理模型分析。我们按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两大类,从发案、立案、破案、公检法司支出等几个方面,描绘出十年来广州治安的整体形势和走势;进而,分析了两大类案件的主要构成和地区分布,认为盗窃类案件立案数所占比例最大,其次是抢劫类和抢夺类,其中,白云、越秀、番禺、天河、海珠立案数排居前列,破案率则不尽相同;我们还分析了周边治安环境对广州的影响,认为广州刑事发案数与全国和全省刑事发案数走势大体一致,相对于全国来说,全省刑事发案数走势与广州更为接近;在对主要动态环境因素的相关分析中,从经济发展水平、收入水平、人口活动、城乡收入差距、居民收入差距、地区收入差距、周边治安环境、防范投入等8大因素分析了广州治安的深层次因素。
其次,我们对当前广州社会治安状况也有一个客观认识。从犯罪案件内部结构来看,广州治安呈现出以下几个基本特点:主要犯罪人员为外来人口;“两抢一盗”是主要犯罪类型;钱、财、物是犯罪的主要袭击目标;罪犯多以城乡结合带的出租房、旅馆为栖身地。进而,我们评价了广州市治安工作的成绩:(1)为治安防控工作建立了良好的信息平台和指挥平台;(2)积累了一些打击、控制犯罪的可贵经验,如形成便衣大队,建立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形成摩托车整治专业队,对高发案地带和时段重点巡逻等;(3)建立全方位的治安网,形成快速反应机制,对突发事件有较强的应变能力;(4)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预防犯罪措施;(5)把高科技运用以现代警务工作中。而当前广州市社会治安存在的问题,一是公安机关内部运作机制有待完善,保障机制不健全,包括巡控力量不足、装备不足、科技发展不平衡、经费保障各区发展不平衡等,以及民警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违法犯罪行为出现从“屋内犯罪”向“街面犯罪”转移,老城区犯罪向新城区转移,周边城市之间相互转移等情况,以及犯罪分子团伙化、低龄化、智能化发展趋势;三是整个社会环境呈现出市民的集体不作为,群众认为警察万能等。究广州市社会治安问题的原因,既有社会转型期人们利益分配失衡的深层次原因,也有犯罪发展变化的自身规律作用,还有警务工作自身存在“重打击、轻防范”的误区,并且存在管理体制“机关化”,“条”的衔接不顺畅,警力浪费、警令不畅、合成作战能力弱化、执法不严等问题。另外,法制因素的制约,如对轻微犯罪的立法缺失,对违法犯罪的处罚力度不足,缺乏特殊预防劳教立法,证人法的缺失等。广州的地理区位因素使打击与犯罪转移交替轮回,容易出现反弹,而由于外来工合法权益得不到充分保障,容易导致产生反社会情绪,出于绝望走向犯罪。
再次,我们分析了国内外构建动态环境下的治安防范与控制体系的经验。通过对西方国家和香港的治安防控模式的分析,认为:一是应借鉴一种新型的警务理念,即以预防犯罪为主,以服务、管理相结合的导向替代单纯管理导向;二是借鉴一种科学的管理机制和组织架构,包括警察系统内部的领导体制、职权分工、警种间配合、警力配备、教育培训、技术装备、反应机制、技术防范、社区防范及群防群治等运行机制;三是应借鉴其完善的法制体系及法律至上的执法观念,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一些具体的可操作性强的地方性法律法规,同时加强警察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执法观念;四是应借鉴制度化的警察教育机制,把警务实战技能训练作为当前队伍建设的重点,加强警务实战技能训练;五是应完善转型期警民关系,制定全局性的群众工作战略,充分挖掘群众潜力。
最后,我们提出广州动态治安防控体系应该采取的一些措施。我们主张应以动制动,动静结合,变单纯静态的管理为动态的服务加管理,构建一个三级防控体系。一是建立完备的城市治安预警体系。按警情、警义、警源、警兆、警度五个因素,将各种指标分为三大类:社会治安事件发生的件数以及被害人的状况;社会治安事件的特点及其处理状况;新型治安事件发生状况及其他。二是确立以领导责任制、目标管理责任制、一票否决制为框架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体系。必须遵循统一指挥原则、权责对等原则、“属地管理”的原则、法制原则,把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作为各级领导的“一把手”工程、实现经济社会跨越发展的保障工程、保持社会长治久安的基石工程、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民心工程来抓。三是建立以110为龙头的接处警机制和社会联动应急机制。包括三个方面报警、接警和指挥、处警。目前广州市的110接处警指挥系统的基础性硬件设施建设已经比较完备,达到国家先进水平。但在接警和指挥环节以及处警两个方面仍然存在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地方。社会联动应急机制是以政府为主导,以公安机关为核心,与街道、居委会、乡镇、村委会等基层组织配合。在建立广州市联动应急机制方面,建议设立“应急委员会”作为常设机构。四是加强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动态环境中的三个要素――人、财、物,人是最为主要的因素。流动人口的管理,首先考虑到流动人口的特殊性,在管理方面首先应当转变观念,变以往单纯的管理为服务加管理。建立完善的劳动力服务市场,促进流动人口的就业。改善流动人口的医疗、子女入学条件,使流动人口获得相对的稳定。完善流动人口的救助机构,变单纯的遣返为遣返加帮助。大力推行暂住证,简化办证程序,增加暂住证的服务和增值功能。切断因城市管理不严格而给流动人口创造的非正常生存条件,例如乞讨、靠垃圾站生活。建议专门修建的外来工公寓,对现有的出租屋依法严格管理。五是积极发展保安服务业,建立社区治安防控网。规范保安业,建立保安管理机构,实行保安人员登记注册制度,加强培训,持证上岗,使之成为治安防范中的一支规模化、专业化力量,同时,保安行业通过加强内部管理和提供标准化服务,逐步发展成为社会承认的行业。六是加强基层社区治安和法制教育,特别是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为刑满释放人员重新进入社会创造条件,探索和发展社区矫正制度。
(广州市社会科学院课题组)